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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助售货医柜服务场地出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1    作者:     来源:     点击:

                                   智能自助售货医柜服务场地出租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6163am银河线路智能自助售货医柜服务场地出租,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智能自助售货医柜服务场地出租

二、报名时间:2024911-914

联系电话:0719-8637022  招标 计老师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编:442000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所有信息,盖章,发送至1025625732@qq.com邮箱

三、报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应能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需扫描件彩打)

1)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并附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注:如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变更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8.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智能医柜。

9.所有在智能医柜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货物实行“三包”。乙方必须提供可随时查验的相关合格证照等资料,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销售所必须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10.参加供应商的法人授权委托证书,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技术参数及要求报名后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运营部招标办2024年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