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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室: 监察审计部 发布人: 刘海柱 发布时间: 2020-09-29 11:08:15     点击数: 414 次 / 207 人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总支、支部、科室:
根据省、市纪委严明“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现就“中秋”、“十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1、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名贵珍稀中药材等。
2、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3、严禁酒驾、醉驾。
4、严禁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
5、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借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
7、严禁节日期间手机关机和值班期间脱岗、迟到、早退。
二、严格履职尽责。各支部、科室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中秋”、“十一”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晨会、集体学习、短信、微信等途径,向干部职工提出明确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干部既要严格自律、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教育管理辖区职工。
三、严查违纪行为。节日期间,市有关部门将进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医院也将开展“两节”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各支部、科室要做好督导检查,严抓严管,及时提醒。检查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将通报曝光,依纪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支部、科室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管理者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医院举报电话:监察审计部8637032;举报邮箱:ryjsc@163.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117029。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