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提醒:省纪委划纪律“红线”
严守“十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节
2019-12-27
元旦春节临近,省纪委划纪律“红线”——
严守“十个严禁” 确保廉洁过节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12月25日,省纪委在相关通报中强调元旦春节纪律规定,要求严守“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节。
省纪委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节日反腐”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省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要综合运用税务票检平台、公车“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查找“四风”问题,对各类隐形变异问题深入探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严肃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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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锐意进取,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心困难群众冷暖,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的要求,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定期探访,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加大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困难老年人、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和安全保护力度,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的关心关爱工作,让各类特殊困难群体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做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确保他们安全温暖过冬。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权益。
二、保障市场供应,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和协调保障,做好煤炭、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稳价工作。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扎实做好猪肉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需求,注意防止物价联动上涨。培育夜间消费、假日消费、定制消费、绿色消费、品牌消费等新增长点,增加品质商品、特色餐饮、休闲娱乐、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大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景区门票、停车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弘扬主流价值观,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题,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实施“新时代精品”工程,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新时代的精品力作。开展“非遗过大年文化进万家”系列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广泛开展乡村春晚、庙会灯会、花会歌会、舞龙舞狮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营造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监管,规范和保障节日市场秩序。
四、用心做好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安全便捷满意出行。加大运力供给,注重挖潜提效,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合理调配各方式运力资源,确保城市内外旅客运输衔接畅通。针对“两客一危”车辆、农村客运、重点桥隧、客运枢纽场站、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和水运码头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执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保证群众出行安全。加强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发挥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全国联网优势,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强化交通疏导和信息引导,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道路交通拥堵。铁路全面实施候补购票服务,大范围推广电子客票应用,改进站车环境,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闸机,在地市级以上车站全面实现旅客刷身份证进站,加强无轨车站建设,为旅客出行营造温馨舒适便利的环境。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疏散滞留旅客。依法惩戒“机闹”、“车闹”、“霸座”等行为,规范出行秩序。
五、加强公共安全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以及部门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化煤矿、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大危险源和特殊作业风险管控,严防危化品泄漏、爆炸事故发生。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和棚户区、“三合一”、群租房等高危场所进行火灾防控重点整治。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加强大型庆典和集会活动人流监控,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加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和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确保运行安全。做好重大传染疾病防控工作。加强雨雪冰冻、寒潮、暴雪、大风、凌汛等灾害天气变化和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六、强化底线思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排查特定利益群体和金融、劳资、债务等领域矛盾风险,将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和电信网络诈骗、黑客攻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强化社会面巡防巡控,加强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强化公交地铁高铁、车站机场港口、校园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寄递物流、小旅馆、加油站、二手车市场、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重点行业场所物品的安全管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
七、加强关心关爱,激励广大干部新担当新作为。贯彻落实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各项举措,关怀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注重关心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的干部,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深入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做好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关爱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深入走访慰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深化治理文山会海、督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公款吃喝、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易发多发问题,及时发现和甄别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绝不姑息。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坚决抵制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
九、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保证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应急演练,提前做好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