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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2-27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警钟长鸣: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年02月27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现将5起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竹山县官渡镇中场村原村委会副主任黄朝明挪用易迁安置房建设自筹资金问题。2016年7月,黄朝明利用职务之便利,违规将其经手收取的该村贫困户易迁房建设自筹资金7万元挪作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2018年10月,黄朝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全部退还。
 
2. 郧阳区白桑关镇白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茂洪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余茂洪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利,在办理孤儿补助和居民户口过程中索要好处费;接受群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套取民政资金4400元并私分,个人分得300元;不认真履行精准扶贫工作职责,致使8人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不正确执行精准扶贫政策,擅自对应当拆除的易迁户旧房进行处置,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11月,余茂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3. 竹溪县兵营镇木瓜坪村原村委会文书明邦国为村民新生儿办理户口违规收取服务费等问题。2014年6月,明邦国在为本村民的新生儿办理户口时,违规收取服务对象200元;2013年至2014年6月,在为本村两名村民的孩子办理户口时,按照村民自治公约规定收取了违约金2000元,不按规定上缴村集体并将该款用作家庭支出。2018年11月,明邦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房县沙河乡朱家坪村党支部书记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国成、原村文书刘斌违规套取、挪用项目款等问题。2017年,周国成伙同原任村文书刘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增茶园治理工程款45339.8元未上账。其中用于村集体生活支出24339.8元,余款21000元,周国成、刘斌及妇女主任吴德贵三名村干部以误工费、通讯费名义各发放7000元。2018年12月,周国成、刘斌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德贵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5. 郧西县景阳乡干沟口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熊宣庭套取惠农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5年,熊宣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虚增面积的方式,以其个人及其子名义套取粮食补贴资金5433.25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39490.4元、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7040.71元。上述资金共计51964.36元,全部用于熊宣庭个人及家庭支出。2018年11月,熊宣庭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以上几起案例均是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有的违规套取,有的私自挪用,更有吃拿卡要,胆敢向扶贫“奶酪”伸黑手。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抹黑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了精准扶贫政策及资金的精准落地实施,是脱贫攻坚道路上必须予以肃清的毒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扶贫关键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履职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守住清正廉洁底线,以铁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