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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竹溪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02-20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警示教育:竹溪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9年02月19日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现将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丰溪镇丰溪村党支部书记刘定龙、村委会主任李作平、村文书万竹林私自处置村集体土地、荒山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定龙在担任丰溪村党支部书记、李作平在担任村委会主任、万竹林在担任村委会文书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在未经村民大会讨论研究、未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未支付村委会租赁土地、荒山费用的情况下,商议将丰溪村三组属于集体所有的310亩荒地、379.8亩荒山以三人共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的名义用于发展药材基地和荒山造林,并先后争取产业奖补资金6.2万元和荒山造林奖补资金7.596万元,用于支付购苗费和相关管理费用。刘定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作平、万竹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新洲镇洄洋河村党支部书记秦本华侵占村民低保金问题。2007年至2014年,秦本华在担任新州镇洄洋河村委会主任、代理村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保管村民低保存折并向村民支付低保金和生活物品时,侵占村民低保金7840元。秦本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兵营镇顺风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邹志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顾远明虚报精准扶贫产业奖补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7年,邹志金在担任顺风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顾远明在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顺风雨村产业奖补验收兑现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审核把关不到位,致使3名非贫困户和1名贫困户套取和虚报精准扶贫产业奖补资金9640元。邹志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顾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鄂坪乡九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贵华私自流转村集体茶园并套取茶叶专用肥和管护费问题。2015年,陈贵华在担任鄂坪乡九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九湾村集体所有的40.9亩茶园私自承包到自己名下,未支付承包费;套取44.5亩茶园改造茶叶专用肥8900斤,管护费3115元;私自将22亩集体老茶园流转到其儿子名下,并享受茶园改造与管护相关物资和费用补助,流转合同规定流转费也未上交村委会。陈贵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村集体。
 
5、汇湾镇柳丰村文书王观新精准扶贫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王观新在担任柳丰村文书期间,在评定贫困户时,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两名亲属上报并被纳入贫困户;2017年柳丰村在申报产业奖补资金时,王观新将没有奖补产业的两名亲属虚报为养殖奖补户并领取了产业奖补资金1850元;同时,王观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王观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蒋家堰镇碾盘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王延军违规将其岳父母纳入低保问题。2016年,王延军在担任蒋家堰镇碾盘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在碾盘沟村民主评议会确定低保户的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违规将其岳父母纳入农村低保并领取低保金9960元,王延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