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收费管理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8-10-19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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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收费管理的规定
院属各科室:
为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贪腐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加强收费管理,现通知如下:
1、医院收费室是唯一合法收款窗口。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财务部统一管理与核算,医院内部的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自行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更不能贪污、截留、挪用和私自处置医院国有资产(资金)。
2、严格执行优惠与退费政策,门诊、住院结算退款原路径退回,大额及特殊情况退费需经审批后由财务部执行。各项收费均须按规定使用合规票据,严禁使用虚假票据或白条,严禁收款不开票,严禁设立账外账。
3、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稽核,加强内审监督。各收费岗位要做到日清月结,稽查审核要做到全面、准确,信息系统要做到周密、安全,监督检查要做到定期、严实。
4、后勤保障部要健全房租、水电、住宿等收费管理,保卫部要强化停车收费管理,供应室要加强外来器械消毒收费管理,医务、护理、科教要强化进修、实习收费管理,各项收费款项须及时上缴财务部,严禁公款私存,隐瞒、截留、挪用收费资金。
5、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增强财经管理意识,严禁私自购置资产、严禁违规使用高值耗材、严禁材料体外循环,要强化科室民主管理,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严禁收受“回扣”。
6、医院把每年9月25日作为财经法纪警示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院全员党风廉政与财经法纪意识,落实法律法规与纪律规矩要求。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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