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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郧西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10-10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警示教育:郧西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年10月08日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城关镇佘家湾社区文书於德勇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12月,於德勇在担任城关镇佘家湾社区文书期间,未经核实,为该社区居民王某出具虚假家庭贫困证明,致使王某的儿子被纳入贫困生资助对象,违规享受贫困生助学金。2018年5月,於德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湖北口回族乡庙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耀明套取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5年,郭耀明在担任庙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用于个人支出;2007年至2014年,庙川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2年至2014年,侵占村民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用于村集体支出,郭耀明均负直接责任。2018年8月,郭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上津镇磨沟村文书、妇联主任丁双,原治调主任陈道华,治调主任胡安成贪污公款问题。2013年底,丁双、陈道华伙同他人私分“一建三改”沼气项目资金;2016年9月,丁双、胡安成伙同他人私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2018年9月,丁双、陈道华、胡安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双、胡安成已辞去磨沟村党支部、村委会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