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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读书:“朝三暮四”说“选择”

发布日期:2018-06-08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廉政读书:“朝三暮四”说“选择”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注:“选(選)”与“择(擇)”的小篆字形
《列子》中有一个大家都熟悉的故事,叫做“朝三暮四”。故事讲述了一位养猴老人和他的猴子的故事。这位老人因为养猴,人称狙公。狙公不善计谋,可是他所养的猴子却把他衬托成了善计之人。故事里,狙公想控制猴子的食量,对猴子说:“我想这样给你们吃橡子,早上三个,晚上四个,这样好不?”猴子一听,嗷嗷叫。狙公赶紧改了,说:“这样这样,早上四个,晚上三个,这样可好?”猴子一听,撒欢儿跳。早上能多吃一个了!猴子很开心。我们看,狙公给了猴子选择权,这是表面;猴子看表面不看内里,内里才是本质。猴子很容易就受骗了,这是因为它们只看表面,不看内里,不懂得什么是本质的选择。
 
“选”的繁体字作“選”,是个会意兼形声字。本义是对多位遣行之人有所选择。如《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选贤与能”是指选择贤能的人来遣他去治理国家。
 
“选”的同义词有“择”。“择”的繁体字作“擇”。“擇”的左部件是手,为意符;右部件是睪,为声符。睪,指目视,即伺视、寻拣。《广雅》:“揀,择也。”又《说文·手部》:“擇,柬选也”。释义中,“柬”是“揀”的古字,指“择”“选”义。具体而言,“柬”是一个会意字,从束、从八。“柬”的本义就是把东西分为若干束,对事物做出分别。后来“柬”表示引申义“请柬”,人们又为它的本义造了今字“揀”,再之后,简化为“拣”,表示对事物加以挑选。“选”“择”“拣”同义,指在一定数量的事物中进行挑拣,择取其中好的部分。
 
独立使用的“选”和“择”,词义上有一些区别。“选”的使用比较广泛,含有“所选出的、较好的、有一定数量的人或事物”的意义。如《全汉文》:“故选忠贤,立四辅。”又如“诗文选”等。“选忠贤”指选择出忠贞贤德之人,“诗文选”指选择出好的诗和文。“择”的使用略显狭窄,偏向于指特定的对象。如《全汉文》:“臣请令史官择吉日。”“择吉日”是指某一特定的日子。“择”也有较强的书面语色彩,有时不能将“择”换作它的同义词“选”。
 
复合使用的“选”和“择”,有“选择、择选”两个词。选择要“合意”,而“合意”很难。对于要进行选择的人,有时很难抉择,因为之后的结果会给自己带来直接的或重大的影响,此前的选择或被证明是错误的和不可逆的。因此,人们在面对选择时,一定要用心思考,要对选择的本质有所了解,把握住本质,再进行选择。
 
“朝三暮四”,简单而深刻。在生活中,遇到选择的时候,要想不被表面的东西所欺骗,就要冷静思考,透过表面看内里,抓住问题想本质。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有效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