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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竹溪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8-01-29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警示教育:竹溪县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8年01月26日
 
1、县教育局副局长袁亚松收受礼金的问题。袁亚松在担任竹溪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0.8万元,且在2013年仍收受礼金0.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原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邓胜国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邓胜国在担任县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期间,由其审核把关并签字同意,先后给县供销社在岗干部职工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等4项津补贴共计109750元,其中个人违规领取589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龙坝镇卫生院院长吴磊收受礼金的问题。吴磊在担任龙坝镇卫生院院长期间,2013年、2016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个体老板礼金及在操办乔迁事宜中收受龙坝镇卫生院职工礼金共计1.12万元,属于在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4、向坝乡胜丰村党支部书记袁智伦收受礼金的问题。袁智伦在操办其父亲丧事前虽向乡党委报备,但在实际操作中,仍违规收受除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4500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
 
5、鄂坪乡小汇村党支部书记王成义大操大办喜庆事宜的问题。王成义在家中违规操办生日宴,并收受礼金8000余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县直机关幼儿园副园长王静违规操办其子满岁宴的问题。王静在操办其子满岁宴时,违规宴请了其单位的9名同事,并违规收受礼金1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