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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竹溪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9-19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廉政教育:竹溪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县担保中心原主任杞晓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8月,杞晓耕在任竹溪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主任、支部书记期间,经其签批同意,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标准为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聘用人员正常发放工资及津补贴后,又在县政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向担保中心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聘用人员违规发放出勤奖、节假日加班补助、公休未休补助、融资担保项目评审等津补贴共计240870元,其中其个人截止到2015年9月共计领取上述津补贴42892元。2017年4月,杞晓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个人违规领取的津补贴收缴上缴财政。
2、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陆树宝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4月27日,陆树宝在操办女儿婚事的过程当中,超范围收受其单位7名同事所送礼金共1400元。2017年6月,陆树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中峰镇财政所统管会计、专管员汤平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6年,汤平在兼任中峰镇政府财务会计期间,按照中峰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福利标准,共领取兼任中峰镇政府财务会计期间的工作报酬59623元。2017年4月,汤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柯彬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2006年以来,柯彬在担任水坪镇卫生院院长、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人民币3.2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仍收受礼金1.2万元;同时,柯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柯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