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一票否决”24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
时间:2017年07月26日
近日,郧阳区24名领导干部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一票否决”,并且而尝了“苦果”——全年奖励性津贴被缴回。
今年以来,郧阳区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抓手,用好问责“撒手锏”,严格执行落实主体责任“一票否决”制度,规定被“一票否决”对象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扣除全年奖励性津贴补贴,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以此倒逼履职担当、落实责任。
据悉,该区责成被“一票否决”的24名党员领导干部对象写出反思材料,并限期整改到位。目前,已发放到被“一票否决”对象手中的2016年奖励性津贴补贴9万余元已全部退缴。
“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实施‘一票否决’,不仅是让他们丢面子、掏票子、摘帽子,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郧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姚天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