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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日期:2017-05-27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丹江口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盐池河镇黄草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汪祖文为其父亲举行“换孝”仪式,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盐池河镇吴家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周洪涛为其父母新房举行乔迁仪式,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刘开国操办其母丧事,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付继永违规使用公车用于上下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