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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通报2起清明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房县通报2起清明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
时间:2017年04月21日
一、野人谷镇财政所干部陈修权清明节假日期间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长向远成对公车封存及使用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经查,4月4日下午,野人谷镇财政所干部陈修权私自违规驾驶鄂CW7260公务车辆到镇财政所替同事值班,18时02分途径县两河口卡口时被监控抓拍。清明节假日期间,该财政所对公车未按县财政局要求实行定点封停,所长向远成对公车封存及使用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县纪委给予陈修权党内警告处分,对向远成予以诫勉谈话。
二、县人民法院青峰法庭负责人许满清明节假日期间违规批准使用执法执勤车辆,受到警告处分;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余华礼对执法执勤车辆封存及使用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经查,4月3日上午,青峰法庭负责人许满违规批准驾驶员将已封停的鄂CW7313执法执勤车辆,接送单位职工到青峰法庭值班,08时58分途径县青峰卡口时被监控抓拍;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余华礼对执法执勤车辆封存及使用监管不力。县法院给予许满警告处分,对余华礼予以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