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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7-03-17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房县通报5起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窑淮镇淮水村党支部书记向成兵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5月1日,窑淮镇淮水村党支部书记向成兵为其孙子操办“满月宴”,待客50席,收受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的368名村民礼金共47900元。县纪委给予向成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收受群众的礼金。
2.窑淮镇农机技术服务中心职工柯尊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受到组织处理。2016年8月22日,窑淮镇农机技术服务中心职工柯尊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12席。窑淮镇纪委给予柯尊军全镇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3.县林业局核桃办主任孙国成等人借培训之机外出游玩参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巡察发现,2013年5月16日县林业局核桃办主任孙国成带队等一行7人,在西安参加“核桃丰产栽培及加工”技术培训后,借机到华山、商洛等地游玩、参观2天,并核销景区加油费390元。县纪委给予孙国成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游玩、参观的其他6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4.上龛乡荆竹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谌基国,村委会副主任王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集体资产、资金严重流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08年以来,上龛乡荆竹村将4231.1亩集体山林违规转让、过户给他人,导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造成经济损失16.4万元。上龛乡纪委分别给予负有责任的荆竹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谌基国,村委会副主任王萍党内警告处分。
5.化龙堰镇西川村党支部委员李致准,利用职务便利冒领集体土地粮食补贴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致准在2000年3月至2014年11月担任西川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集体荒地和沙滩地19.7亩虚报到个人名下,累计冒领粮食补贴10191元。化龙堰镇纪委给予李致准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