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信息来源:竹溪县纪委
1、城关镇新胜村原村支部书记任益国、村文书张龙平、村支部委员吴长贵挪用征地补偿款违纪案。2012年3月,城关镇新胜村原村支部书记任益国、村文书张龙平、村支部委员吴长贵利用管理和发放北环路建设工程征地补偿款的便利,挪用北环路征地补偿款10万元用于支付三人合伙承包工程材料款。2015年3月16日,县纪委将上述三人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11月22日,分别给予任益国、张龙平、吴长贵开除党籍处分。
2、鄂坪乡唐家畈村支部书记、主任田六章涉嫌贪污公款违纪案。2009年至2015年,鄂坪乡唐家畈村支部书记、主任田六章利用管理村集体经济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隐瞒收入不上账等手段,涉嫌贪污公款和侵占集体资金。2016年6月已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3、汇湾镇青山村原村支部书记陈龙权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案。2014年11月,汇湾镇青山村时任村主任陈龙权在该村支部换届选举前,为达到自己当选村支部书记的目的,给本村刘某某等4名党员每人送现金100元,让4名党员选其为该村支部书记并顺利当选。2014年12月、2015年3月,因低保办理和户口迁移事项,陈龙权收取本村村民鲁某、伍某所送牛肉、香烟等价值1000元的礼品。2016年12月19日,汇湾镇党委给予陈龙权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城关镇红光村原文书马少华冒名领取新农保资金违纪案。2010年至2015年初,城关镇红光村原文书马少华利用代管村民新农保“一卡通”的便利,冒名领取村民张某某、汪某、汪某某、邓某某、郭某某等户新农保资金13265.00元。2017年1月12日,城关镇党委给予马少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资金。
5、水坪镇胡柳树村书记严与辉、村文书袁怀升违纪案。2013年12月至2016年2月,水坪镇胡柳树村村委会公款送礼3299元,违规支出生活招待费100508.20元;2013年1月该村文书袁怀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购酒款发票的记账联和发票联重复报销3744元据为己有,2014年12月漏记村集体收入3000元。2016年5月18日,水坪镇党委分别给予袁怀升、严与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当事人退缴违纪资金。
6、天宝乡锦源村党支部书记谭会林公款购买香烟案。2014年4月至11月,天宝乡锦源村党支部书记谭会林安排该村文书用公款购买单价100元的香烟5条用于村务接待。2016年7月22日,天宝乡党委给予谭会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