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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微腐败” 增强“获得感”

发布日期:2017-01-04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严查“微腐败” 增强“获得感”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六
    前一段时间,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学森的微信朋友圈比较“热闹”,一段他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反腐三人谈”节目的访谈视频被不少人“点赞”转发。
这段访谈的主题,是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也是2016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年度七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有效解决了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交办督办,解决“下面纹丝不动”问题
 “中央纪委给一个县一次性转交22件问题线索,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感到压力非常大。”访谈中,陈学森介绍说,接到交办函时,他们正在开自治区纪委全会,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立即召集相关单位当面交问题,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专人督导、全面核查、自清自查……督办很快有了结果:中央纪委交办的22件问题线索除6件反映失实外,其余均已查实,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不仅如此,我们还顺藤摸瓜,查出关联问题13件,处理责任人17人,并对已处理结案但量纪偏轻的5名责任人重新立案处理。”陈学森说。
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是“主战场”。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将其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然而,由于责任传导不足、问责压力不够等原因,一段时间内,部分县乡党委、纪委并未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出现了“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等问题。
只有层层传导压力,才能强化责任落实。中央纪委负责同志分头赴有关省开展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指导。各省(区、市)纪委对推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解决作出具体部署,各地通过约谈、巡察、督办等方式,将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压实到基层。
中央纪委围绕扶贫政策执行、扶贫资金落实等环节出现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开展了多轮次、滚动式的重点督办。截至目前,前两批重点督办已基本结束,547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0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参照中央纪委做法,河北、辽宁、安徽等10个省(区、市)也选择反映问题较多的县作为重点督办县,移交问题线索,并要求落实县委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初步起到了传导压力、示范引导,督办一县、带动一片的效果。
从严执纪,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我要到民生监督组去告他!”得知自己申请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开着奥迪车的村干部侵占时,贵州省江口县梵净山村孤寡老人刘福恩第一时间想到了身边的民生监督组。
贵州省整合县乡纪委、纪工委力量,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民生监督组,直接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太平镇民生监督组迅速行动,查清村干部违纪事实,将补助款交还到刘福恩手中。拿着失而复得的补助款,老人激动地流下了泪水。
及时发现问题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财政、民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并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一些地方还紧盯扶贫领域,进村入户、走访摸排,在基层一线直接受理群众举报。
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心在基层。但越往基层,往往纪检力量越薄弱,人情关系越复杂。为此,各地按照中央纪委要求,持续深化“三转”,破解不想不敢不会办案的难题。有的整合力量联合办案,推行“大兵团”作战;有的实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排除人情关系干扰;有的推进提级办案、领导包案,切实传导压力。
甘肃省纪委开展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查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庆、云南等省(区、市)纪委对惠农领域资金量大、涉及人员多的腐败问题直接查处。
据初步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03万件,处理8.63万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32万件,处理1.65万人。
问责倒逼,确保党的政策惠及群众
“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属于非贫困对象享受扶贫政策。”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马山县精准扶贫弄虚作假问题,对县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在内的35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落实责任不力,就要“挨板子”。2016年7月正式实施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规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应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问责这一“利器”,针对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力问题,以严肃问责推动党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据初步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共对失职失责的1958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针对执纪审查和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如针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村干部侵占冒领问题,重庆市制定“十公开”制度,要求对村(社)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享受低保、危旧房改造、贫困补助等10项惠农惠民政策情况进行公示。
贵州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组织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该省受访群众对当地乡、村两级干部工作作风总体评价“好”的比例最高的两个市州,正是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最好的市州。
“补助补贴落到口袋里是获得感,看到身边的干部风气好转,感受到公平公正是更重要的获得感。”贵州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说。(毛翔)
 “获得感”从何而来
去年热播的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其中有这样一句解说词令人印象深刻:“人民的获得感,是一个国家最最宝贵的财富。”发生在基层的一些“苍蝇式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但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土壤依然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惠民政策迷失在“最后一公里”,“民心工程”变成了“伤心工程”。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蝇贪”感受更为直接。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每查处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的政策执行就更实一分,群众得到的利益就增加一分。
正风反腐带来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不管是退还到群众手中的违纪款物、落地生根的惠民政策,还是不断扎紧的制度笼子、基层干部的作风改进,这些每个人都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变化,是“获得感”最直接的来源。
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精准问责,让更多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守护好这个“国家最最宝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