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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严禁”狠刹“两节”不正之风

发布日期:2016-09-12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十二个严禁狠刹两节不正之风
    近日,茅箭区纪委下发《关于严肃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摊派下属单位或企业为个人消费买单;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公车(村集体车辆)私用,继续执行节假日期间公车封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执勤车辆的管控。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从节前、节中、节后查起,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查快处,不搞下不为例。对顶风违纪、有令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通知》要求坚决落实。同时,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