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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通报2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08-24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郧阳区通报2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时间:2016年08月20日
8月19日下午,郧阳区召开全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大会,通报2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进一步教育和警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将规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环境。
 
一是段小波向省市县乡换届风气第六巡察组汇报虚假情况问题。8月16日上午,柳陂镇兴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段小波在与省市县乡换届风气第六巡察组座谈中,没有正确领会乡镇换届文件精神,不如实向组织汇报情况,虚假陈述镇干部卫某某、肖某某告知他符合“三类人员”条件,并帮助其进乡镇领导班子,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诫勉谈话。
 
二是韩永强没有认真学习换届有关纪律的问题。8月16日上午,省市县乡换届风气第六巡察组抽查时,发现青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韩永强对换届纪律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对换届纪律的基本要求把握不全,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其警示谈话。
 
郧阳区委、区纪委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段小波、韩永强违规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践行换届工作纪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换届纪律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必学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以多种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加强换届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对“九必须”组织原则、“九严禁”换届纪律的内容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做到入脑入心入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
 
二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切实履行好“五类责任主体”的责任,真正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全过程,切实担负起正风肃纪这一重大政治责任,举一反三,正本清源,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抓好领导统筹和督促指导,抓好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苗头性问题的调查处理,发现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果断查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自觉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又靠前指挥、全程跟进,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换届风气监督工作。
 
三要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快查快结,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对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区、乡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精准高效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让心存侥幸者付出代价,切实净化换届风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山青水秀的政治生态,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