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党员酒驾醉驾将被通报纪检
发布时间:2016-06-02 11:16
今年7月1日起,司机如果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时,不仅要按例询问其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等常规情况,而且还要调查和登记违法人的政治面貌与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向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通报。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中增加被处罚人有关信息采集项目的通知》
●新增信息采集项目
从7月1日起,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填写。
●“政治面貌”
●“职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