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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箭区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发布日期:2016-04-15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茅箭区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
“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茅箭区项目办违规向有关企业收费7.42万元,该项目办原主任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茅箭区五堰街办燕林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崔艳,五堰街办李家岗村党总支书记、主任瞿琴,对低保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居民违规领取低保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茅箭区老建办副主任王艳丽,茅箭区茅塔乡大坪村原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清连,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刘湾村党支部副书记任泽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徐家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徐风禄,在落实“雨露计划”政策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对象资料审核把关不严,导致16人违规享受“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共计1.75万元。王艳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清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泽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徐风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茅箭区人大办干部吕文选,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西坪小学教师杨敏,违规让其子女申请并领取国家“雨露计划”补贴资金各0.1万元。吕文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杨敏受到警告处分。
4、茅箭区住建局总工程师张清毅,茅箭区住建局干部冯红,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申请危房改造对象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信息核查不细致,致使非救助对象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茅箭区老龄办副主任雷朋,在负责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中,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日常动态管理核对不及时,致使已死亡对象仍冒领高龄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