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宴收受管理对象礼金 省纪委:肆意妄为
时间:2015-11-02 08:49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一干部向组织报告婚宴将办20桌,实际却办30桌,借机大肆收受礼金,受到严肃查处。省纪委昨日剖析此案例后,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能“拿了护身符后肆意妄为”。
昨日,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推出“每周一案——哪些红线不能踩?”第二期。本期讲述,去年2月,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叶某向区纪委、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自己准备为女儿举办婚宴,计划20桌。但实际举办时,共摆宴席30桌,除亲戚、朋友外,还有部分村干部等13名管理对象参加。叶某共收到197人所送礼金70400元,其中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礼金6300元。
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1条规定,给予了叶某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对收受管理服务对象13人所送礼金人民币6300元予以收缴,上交财政。
省纪委剖析此案后指出,从中央到地方都三令五申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但仍有不少党员虽然按规定上报了相关事宜,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变形走样”,以为“走了程序”就拿到了“护身符”,可以肆意妄为,其实质就是漠视规定,心存侥幸,欺骗组织,最终受到应有的党纪处分。
省纪委强调,广大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一定要守纪律、讲规矩。优良的党风政风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从日常小事做起,始终按照法纪规定衡量自身言行,维护好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