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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5县市区巡视反馈:部分干部插手工程为亲友谋利

发布日期:2015-10-16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恩施州5县市区巡视反馈:部分干部插手工程为亲友谋利
  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恩施州反馈5县市区巡视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违规严重 部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谋利
  9月18日下午,省委第三巡视组向恩施州委反馈了巡视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的情况。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樊仁富代表巡视组通报4县市区反馈情况和意见。州委书记王海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樊仁富在反馈意见中说,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今年3月8日至6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恩施州经济开发区、恩施市、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进行了巡视。巡视以上地方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工程建设领域违规严重,部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友谋利,围标、串标、应招标不招标的问题普遍存在,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腐败案件频发,套取、冒领国家项目资金问题突出,基层“小五长”(村长、站长、所长、校长、院长)腐败严重,干部上交礼金建“消防蓄水池”比较多;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方面,“四风”顽疾尚未根除,顶风违纪屡有发生,领导干部发展观仍有偏差,部分领导干部作风漂浮、懒政怠政;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方面,“两个责任”没有完全落地生根,纪检监察部门执纪不严,反腐败协调机制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部分领导干部个人利益至上、对组织缺乏忠诚和敬畏,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法纪意识淡薄;在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带病提拔、用人失察的现象,对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干部监管缺失,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
  樊仁富就落实省委要求,抓好问题整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州委要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加强对县市和州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督办检查,坚持把抓“两个责任”落实重心放在追责问责上,把问责与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与换届用干部衔接起来。二是坚持严惩腐败与挺立纪律和规矩两手抓,两手硬。要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违法乱纪行为;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上的人和事,对践踏法纪者决不姑息手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治病树”、“拔乱树”,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切实加强巡视成果运用。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成立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上报有关材料,督促整改任务落实。
  王海涛表示,巡视反映的问题虽然发生在县市、基层一线,但根子在上级组织,在治党管党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州四大家党委(党组)及四大家领导要主动认领责任,以问题整改为重点,以整改实效和工作实绩,回报省委关怀,取信于民。要把省委巡视恩施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充分运用好巡视成果。对存在的问题,要照单全收,敢于认领责任,分级、分层、分工、分类落实责任;对巡视组交办的案件,要优先办理,一查到底,绝不手软。要知行合一,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相关人员得到严肃处理、腐败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要严格执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和省委、州委相关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用力整治“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要强化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要把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落实到谋发展、促改革、抓法治、惠民生上来,确保投资项目落地,民生政策落实,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精准扶贫、全面小康稳步推进。
  省委第三巡视组副组长张家林及巡视组有关人员,恩施州“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