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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对照反面典型 自警自励 引以为戒

发布日期:2015-10-12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省纪委:对照反面典型 自警自励 引以为戒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国庆期间,省纪委监察厅连续通报了8期共1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件”。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彰显了省委、省纪委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的坚定决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对照反面典型,自警自励、引以为戒。
  要肩扛手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责任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抓手,以常抓的韧劲和严抓的耐心,切实把作风建设抓出不可逆转的新常态。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接着一环拧,从小处着手、朝实处发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要强化压力传导,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下去,着力解决“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问题,切实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违纪必纠。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病根未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到了节骨眼上,丝毫不能放松、片刻不能懈怠。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逐步向“不能”、“不想”迈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于执纪,把重要时间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要善于监督,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发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利用好新技术、新媒体,形成全覆盖、全天候的监督网,让不正之风无藏身之所。要敢于问责,强化“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要遵规守纪,令行禁止、收敛收手。中央、省委对作风建设纪律要求三令五申、越来越严,但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势必会碰得头破血流!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上升到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在思想认识、实际行动上紧跟赶趟、对表调校,把纪律意识树得更牢一些,把执行标准定得更高一些,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要懂规矩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制度的学思践悟,弄清“能为”与“不能为”的界限,坚决避免“不懂规而违规、不明纪而破纪”的现象发生。要常怀敬畏之心,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着力纠正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消除侥幸心理,强化自我约束,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做的坚决不做,认真践行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