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抓敢管 严查严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十堰市委书记 周 霁
近日,中央纪委转发了《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释放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作为主体责任的承担者,务必以此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敢于担当、严格问责,坚决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要思想先行,真信真懂真明白
认清责任才能看懂大势、明白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没得“推”。中央、省委一锤接着一锤敲,就是不断督促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为市委书记,必须思想先行,将“两个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始终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不断深化执政党地位意识、自身党员身份意识和市委书记主体之责意识,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做清醒人、明白人和局中人。强化“较真碰硬”意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以认真、较真的态度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强化“久久为功”意识。抓“两个责任”落实,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必须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要经常抓,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警钟常鸣;长期抓,建立完善常态长效机制,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要身体力行,敢抓敢管敢担当
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行动,根本在担当。作为市委书记,一定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责任田”和“分内事”,不当“隐形人”、“局外人”、“老好人”,坚决同一切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解决好不碰硬、不见效的问题。
率先垂范抓到位。要坚持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带头、带领、带动作用,做到党风廉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苗头性、倾向性、复杂性问题,敢于直面矛盾、正视问题,敢于摘刺拔根、动真碰硬,种好书记“责任田”。从市委常委班子抓起,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对症用药、综合施策,守好班子“主阵地”。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管好分管工作、分管队伍。形成合力管到位。要紧紧围绕市委出台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切实把“两个责任”延伸到每个党支部,建立责任清晰的明细表和坐标系,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分析研判、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监督联动、选任把关、倒查问责、风险管控等制度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转变角色促到位。要进一步强化转变意识,落实转变举措,积极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变职能,保证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从严执纪、依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要雷厉风行,严查严究严问责
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党委的主体责任不可推卸,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辞其咎。要用好纪律和规矩这把“钢尺”,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严把纪律第一道关口,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政约谈制度,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分类逐级开展廉政约谈,对责任制落实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常规性约谈”,对因“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实行“警示性约谈”,纪律靠前、关口前移,彰显纪律威严。严查严究,形成震慑。在执纪监督问责上要牢牢抓住问责对象,发现小问题揪住不放,遇到大问题敢动真格。问责对象无论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只要是履职不力,就要接受纪律处分。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严查当事人,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决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常态常抓,坚持不懈。要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不断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责任落实到位,让各级领导干部看懂大势,明白责任。要实现责任追究常态化,通过“问责一人,警醒一片”,一锤接着一锤敲,让行动成为解决问责难的良方。要实现公开曝光常态化,今年9月中旬,我市又公开通报1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固化通报制度,让那些我行我素、无动于衷的人付出代价,成为舆论焦点,形成有责必究的风向大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