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2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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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近日市纪委、市卫生计委先后下发开展“专项整治和治理”的工作方案(十纪文【2015】6号、十卫生计生党【2015】54号),为切实贯彻上级精神,严格落实有关布署,根据总体安排与职能分工,现将此项工作分解安排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内容 |
责任科室 |
责任领导 |
1、机关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 |
院办(牵头)、财经处 |
王仁田 |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
人力资源处(牵头)、
财经处、工会 |
王仁田 |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 |
财经处 |
谭向东 |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 |
保卫处(牵头)、监审处 |
柯尊宇 |
5、落实卫生计生惠民政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
医保处 |
谭向东 |
6、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 |
监审处 |
王仁田 |
二、相关要求
1、各责任科室须严格按照十纪文[2015]6号、十卫生计生党[2015]54号文件要求,立即行动,认真开展自查,切实落实整改。
2、根据上级要求,请各责任科室于7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将自查统计表报责任领导签字后,交监审处汇总上报。
3、全院干部职工须切实履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越“底线”、不闯“红线”、不碰“高压线”。
附件:
1、关于印发《关于开展“7+1专项整治和治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纪文[2015]6号)
2、关于印发《市卫生计生委开展2015年“专项整治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卫生计生党[2015]54号)
监 审 处
2015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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