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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6    作者:佚名     来源: 未知     点击:

 

关于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和“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近期省、市纪委连续印发文件,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会所中的歪风”,强调对违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追责。为做好宣传落实工作,现结合医院实际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市纪委《转发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和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纪办发[2014]12号),长期转载于院内网“圣洁医坛·警钟长鸣”,请各科室利用晨会时机传达学习,干部职工自学领会,做到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

二、人人签署承诺。按要求,干部职工均须签署《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会所中的歪风”承诺书》。其中,副护士长以上干部每人签署一份,其他职工可在一份承诺书上集体签名。各科室收集签名承诺书于718(本周五)前交监审处。

三、事前报告备案。按规定,确需操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的,必须按《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移风易俗,节俭办事,严格控制范围和内容。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操办以上事宜的,须填写《十堰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党办、监审处分别备案,自存一份。

附件:

1、十纪办发[2014]12号文件

2、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会所中的歪风”承诺书

3、十堰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中共6163am银河线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715

 

 

 

 

 

附件1:十纪办发[2014]12号文件.doc

附件2: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会所歪风承诺书.doc

附件3:十堰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