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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院属各总支、支部、科室:
2014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年”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维护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为建设“五型医院”实现医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党风院风
1、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医院“八不准八问责”,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推行“七个一线工作法”,做到干部在一线锤炼、情况到一线了解、问题到一线解决、创新到一线体现、典型到一线总结、落实到一线推动、作风在一线转化。开展重点工作效能监察,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通过院周会、科室每周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办法》,增强严守制度的自觉性和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将医德医风要求纳入各管理服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对于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医德医风考评与三甲复评、日常工作、专科建设评价、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紧密结合,严格奖惩兑现。
3、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以干部为重点、以纪律教育为核心、以警示教育为特色,建立领导干部、中层干部、重点岗位、新职工等四个层次的党风廉政教育机制。通过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院党课、支部学习、科室学习,结合专家讲座、看专题片、上廉政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行医教育、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强化党纪国法、廉政法规、从政道德教育培训,增强学法用法、风险防范能力,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充分利用院报、简报、局域网、橱窗和各种会议等宣传教育阵地,广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让廉洁成为干部职工的一种认知心理、一种精神素养、一种生活准则。
4、深化廉洁文化建设。把培育廉洁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教育之中,深化廉洁文化“五个一工程”,编印廉政读物,完善廉政网页,制作廉政橱窗,树立廉政墙,建设廉政路,及时公开廉政廉医信息,发现、宣传廉政廉医典型,总结、推介廉政廉医经验,形成浓郁的廉洁氛围,对干部职工起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警示和宣传熏陶作用。
二、加强廉政监督,防控腐败风险
1、推进院务公开。贯彻“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党务、院务、医务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患者和职工普遍关心、利益攸关的信息,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公开医疗服务的重点项目、环节、目标和要求,公开患者就诊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及所应履行的义务,营造干群互信、医患互尊的和谐关系。加强民主监督,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发挥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对媒体和网络揭露的问题,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积极处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2、严格内部监督。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和改进对重点岗位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廉洁自律承诺卡”制度,将廉洁协议作为必要条款列入医药购销合同。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医院药品、设备、耗材、基建工程等供应商守合同重信用情况,在项目招标、结算货款等方面体现奖惩。严格落实《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药品、设备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禁擅自或超范围、超标准采购。加强项目招标全程监督,完善多层次论证招标采购办法,防范围标、串标、转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落实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配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员招录、干部选拔工作中定方案、拟试题、监考场等全程监督,确保严守纪律和公开公正。
3、强化内部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全程参与、跟踪审计;对科室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和科主任基金、科室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健全执行、问责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增强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加强财经活动审计监督,对财经收支管理全面审计。加大收费稽核力度,定期稽查门诊、住院、水电、房租等收费项目,完善稽核监督制度,确保稽核效果。总结审计出的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发挥审计的教育、警戒、引导作用。
4、加强投诉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确保实名投诉举报案件100%得到查处。落实投诉管理办法,执行投诉处理流程,建立集中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做到有诉必理、有求必应、有诉必果;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紧急情况立即处理,简明情况当场核查,复杂情况限期办结,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建立健全书面、音像投诉档案,全面真实记录投诉处理全过程;开展投诉情况分析,每月对投诉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分析,向相关部门提供改进建议;加强投诉考核,将投诉与绩效考核、医师考核、干部考核和职能部门工作评价相结合,对确因主观错误、管理不善、不负责任、相互推诿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投诉问题,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诫勉谈话、罚款、警告、记过、降级降职等处分。
5、完善社会评价。开展社会监督员、志愿者、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社会调查与评价,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通过电话、网络、举报箱定期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社会评价监督。建立社会评价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进行数据库管理与应用。完善四大测评系统:门诊患者满意度测评系统,对门诊科室和坐诊专家进行满意度调查;医师满意度测评系统,对医师服务、医疗质量及廉洁行医情况进行测评,奖惩兑现到科室;护理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系统,每月各病区发放《护理工作满意度调查表》,随机调查整改;病人出院回访测评系统,随机电话回访已出院患者,听取评价意见,每月通报奖惩。根据社会评价和测评,组织“群众满意窗口”和“群众满意工作者”评选活动。
三、加强案件查处,严肃党纪政纪
1、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九部委《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九不准”规定、《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深入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配合大型医院巡查,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的行为,让“九不准”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巩固物价收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全面规范医疗收费。
2、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强纪律监察,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各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格执行干部诫勉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谈话、述职述廉的“三谈两述”制度,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专项检查,严查干部群众举报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让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3、重手惩治商业贿赂。坚持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私自向外介绍病人、损害医院利益的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针对普遍性的问题查重点,特殊性的问题查个案,发现有苗头的就提醒,群众有反映的就约谈,接到举报投诉的就调查,查证属实的就处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惩治和威慑作用。完善防统方软件系统,健全自律机制。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四、加强责任考核,确保工作成效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支部、科室承担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干部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有干部都要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各支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考核兑现。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追究支部、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