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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2009-05-18    作者:     来源: 6163am银河线路      点击:

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通过验收

5月15日,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谭平、卫生局法监科科长于杰一行,对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进行验收,副院长白姣、放射科主任邹文远等参加会议。

长期以来,我院一直重视放射防护与安全工作。为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放射工作安全责任,我院设立了“6163am银河线路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设置专职部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和部门规章依法申报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且在《放射诊疗许可证》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疾病的诊断、治疗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均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医院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医院制定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学习《放射防护和保健制度》、《放射工作人员体检制度》、《病人安全管理制度》等。

我院放射科下设普放室、CT室和影像学教研室3个部门,拥有专业技术人员35人。为改善普放室的工作环境,方便患者就诊,我院将普放室从医技大楼一楼整体搬迁至综合楼西一楼,即此次竣工评审项目。项目建设前,我院委托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对该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竣工后,在试运行期间,我院亦委托十堰市东风职业病防治所对该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报告表明,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房屋建造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房间内辐射防护设施完善;在射线装置固定使用设备处设置了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中英文警示说明;放射工作场所出入口,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及中英文警示说明;对X射线机工作场所及相邻环境检测的辐射剂量均达到《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的推导限值要求;整个建设项目屏蔽措施符合放射防护的要求。

会上,副院长白姣介绍了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情况,东风职业病防治所赵同强副主任医师,报告了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检查组实地查看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后,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会议现场

检查组实地查看我院放射科普放室新改建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