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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市公安局签署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5-11-06    作者:     来源: 6163am银河线路      点击:

我院与市公安局签署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合作协议

标志着市人民医院驻看守所门诊部正式启用

11月4日下午,十堰市公安监管对象医疗救治治疗协议签订仪式在我院门诊楼多功能厅成功举行。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建生,在家院领导钟森、王仁田、柯尊宇、王家宁、陈先祥、谭向东、孙泽群、胡图强出席。

副院长唐振刚代表我院与赵建生副局长共同签署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院驻看守所门诊部正式启用,实现了“公安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的专业化运作模式。

钟森指出,我院长期以来承担公安监管对象的救治和医学鉴定工作。这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责任。此次协议的签订是对双方多年来相互合作友好合作的一次重要的总结,是对我院相关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今后,我们将继续坚守这项任务,把该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赵建生表示,协议的签订是市公安局、更是市直公安机关所期盼已久的大喜事、大好事。长期以来,市人民医院在设立在押人员急救绿色通道、及时救治患病人员、新收押人员“五项体检”、设置在押人员特殊病房等各个方面始终给予市公安局无私援助和宝贵支持,为确保监所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相信有市人民医院做坚强后盾,市直监所的医疗卫生工作将实现大跨越,监所安全奖更有保障,更加稳定和谐。(马婷婷)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副院长唐振刚代表我院与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建生(右)共同签署了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