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资金5万元,合同年薪10万元,保底年薪7万元,服务期15年。
2、医院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回院工作后,报销学费、住宿费、交通费10万元,合同年薪8万元,保底年薪6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服务期15年。
3、医院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放全额工资、奖金,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往返2次/年),回院工作后获双证者报销学费,合同年薪7万元,保底年薪5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服务期15年。
4、医院引进的211工程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1万元。